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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报通知

科研处关于做好2025年民政部部级课题(专项业务类)申报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5-03-14 16:07:30 浏览次数: 【字体:

各单位,各部门:

为进一步深化民政重要理论、重大政策、重点工作和难点问题研究,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决策参考,根据《2025年民政部部级课题(专项业务类)申报指南》,我校现统一组织申报工作,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研究选题

申报者可围绕选题,结合当前我国民政工作实际以及自身研究专长,提出立项申请。本次选题范围见附件1,请课题申请人按要求填写《民政部部级课题申报书》(附件2)。

二、研究要求

(一)课题研究须遵守民政部科研课题管理要求,紧扣主题,摸清现状,解剖问题,提出具有可行性和操作性的政策建议。研究报告须观点明确、结构清晰、内容详实、行文流畅,要达到公开发表和出版的要求。

(二)报告正文部分原则上不少于20000字。课题报告应有案例、实证、调研数据分析,或者有国内外经验剖析,内容不少于总报告字数的1/4。课题报告中涉及的概念、理论、背景、研究框架等请用简略和概述方式撰写,原则上不超过1000字。课题报告中基于数据研究、模型研究的结论和描述需用通俗易懂方式表达,建议把数据研究、模型推导过程等作为附件。课题报告须有不少于3000字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。

(三)课题组需在2025年12月31日前,以书面(3份,格式参见附件)和电子邮件两种方式将最终研究成果报送民政部。民政部将组织有关专家对课题报告进行评审,未按期完成研究任务或研究成果不合格的课题,不予结题。

(四)研究成果由民政部和作者共同所有,民政部享有课题成果发表、发行、改编、汇编等相关著作权利。文字责任由课题作者负责。如需公开发表或发布的,应注明为“2025年民政部部级课题研究成果”。

(五)课题报告有关版权、版式、注释及学术规范等要求参见《课题报告写作要求》(附件3)。

三、经费支持

获得立项的课题,给予一定资金支持。

四、申报方式

请申报人将《申报书》提交至所在学院。请各学院做好本单位材料汇总及审核工作,于2025年3月18日(星期二)17:00前提交至科研处。电子版《申报书》请以“负责人姓名+课题名称”命名,发送至科研处李惠民;纸质材料(A4纸双面打印、一式3份、左侧装订)请提交至综合楼-318。请合理安排相关信息填写和材料提交时间,逾期不予受理。

原文链接:https://www.mca.gov.cn/n152/n165/c1662004999980003921/content.html

附件1:2025年民政部部级课题选题.docx

附件2:民政部部级课题申报书.doc

附件3:课题报告写作要求.docx



科研处

2025年3月14日

(联系人:李惠民,联系电话:020-82901189)


终审:科研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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